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院级科研项目研究与实践的期限要求,学院将于近期对立项期限到期的科研项目进行结题评审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要求
1.已过立项期限(以签订的项目合同书为准)而未结题、或立项期限到2014年12月底结束的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院级课题项目,本次均可申报结题验收;
2.到期且尚未结题的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院级科研项目,如本次不能结题,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延期申请。
二、结题验收工作程序
1.项目负责人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验收;
3.公布结果,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完成报批手续;院级课题颁发《结题证书》。
三、结题验收材料清单
(一)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时,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鉴定(验收)申请表(电子版);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电子版);
3.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电子版);
4.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任务合同书(纸质2份);
5.其它佐证材料(论文、教材、应用证明、软件、专利、技术规范等,纸质材料5份)。
(二)院级科研课题结题时,提交以下结题材料:
1.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结题报告书(纸质5份);
2.其它佐证材料(论文、教材、应用证明、软件、专利、技术规范等,纸质材料5份)。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1.材料报送时间:请申报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于10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460947902@qq.com(材料可从学院网站“校园公告”或“科学研究”一栏中下载)。
2.本次院级科研课题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统一进行会议结题验收,各项目组不再进行现场答疑。
附件:1.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鉴定(验收)申请表;
2.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终结报告书;
3.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验收证书;
4.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课题结题报告书。
科研处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