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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专题学习
来源jsc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29

    

    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指示精神,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学院党委按照玉纪通〔2015〕7号和(云发〔2015〕15号)文件通知的要求,于2015年9月21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张兴斌主持,学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大家认真细致学习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会上,首先由学院监察审计处长领学了《规定》。接着张书记做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诸如监督体制不够顺畅、监督制度刚性不足、监督制度执行不力、监督有“盲点”、监督力不够明显等问题。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要做好以下三点:

    第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督的主体责任。首先,要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要充分认清各级党组织和党政一把手是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作为责任主体是否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具有决定性作用,也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成效。其次,要指导、督促下级党组织强化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再次,要监督基层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抓好业务工作,不仅要廉洁自律,而且还要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第二,要抓住关键环节,从严监督责任分解。班子其他成员要在抓好主管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凡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亲自部署、直接过问;凡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第三,要坚持抓放有度,加强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要落实好监督责任,首先,应以“三重一大”制度为基础,重点检查各部门、系部制度是否符合规范、是否有操作性,检查党政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带头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等。学院资金使用、学生奖助学政策落实、内部管理、项目招投标等制度的执行情况都要接受监督。要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范,特别是对关键环节的防范措施开展检查评估,释放惩治腐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震慑,确保管得住、防得牢,确保制度在执行中的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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