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师生食堂承包经营招标
2014-07-10 来源: 作者:玉溪农职院团委

   为搞好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师生食堂的供餐服务,经学院研究决定,以招标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资质合格、合法经营、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餐饮企业或个人,经营师生食堂的餐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招标条件: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受学院委托,就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师生食堂承包经营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餐饮企业或个人,前来参加竞争性谈判。
   招标单位: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项目: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师生食堂承包经营
   项目编号:YXNZY2014-YNZB007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或邀标
   招标内容:一食堂、二食堂和清真食堂共三个标段。投标人仅可任选一个标段投标。
   招标标的: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经营餐饮服务托管独立经营权两年,试用期为半年,半年后考核合格再续签一年半合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学院免收承包费。
   1.招标食堂简介
   1.1.师生人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现有教职工245人,全日制在校学生3000多人,常住学生2000人左右。
   1.2.食堂配置
   1.2.1水电设施、灶具、粗加工间、主副食加工间、小型操作间、消毒间、售卖间、冷藏室、主副食仓库等齐全。
   1.2.2.学校食堂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碗间,售卖区,抽排系统等进行规范配置。
   1.2.3.食堂现有设备及相关厨具,基本能满足正常营业的需要(可实地查看)。
   1.2.4.餐厅桌、椅等食堂主要设备由校方负责配置,具体布局由校方与承包方共同商定。
  2.招标原则
   2.1.公开、竞争、量化评分、择优录用的原则;
   2.2.以承包方案完善、管理措施科学合理优先的原则;
   2.3.以不重复承包的原则(即任意两个标段的投标人没有任何关联)。
 3.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3.1.承包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3.2.餐厅、操作间、食堂外围5米范围内均属于承包者管理区域。食堂工作人员主要由承包者自行安排(部份勤工俭学人员由学院推荐并经得承包人同意录用),人员经费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学院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3.3.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及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因经营者管理不善造成火灾、师生食物中毒等重大事项,由经营方负全部责任。
   3.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制定的标准。
   3.5.保证一日三餐正点, 饭菜足量、质优(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用品种)、饭菜价格优惠(如利润率,举例),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售卖变质、变味食物以及剩饭菜,学院膳食管理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承包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3.6.学院有义务配合经营者共同管理食堂,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3.7.食堂水、电、燃料等费用由承包者负责。2000元以上的单件设备或厨具等主要用具由学院购置,一般性用具由承包者自行解决。所有设备及厨具的维修保养由承包者负责。
   3.8.操作间的平面布置、设施及装修等由承包者自行解决,但必须达到卫生检疫的要求。
   3.9.每个食堂的中标者须交纳人民币10万元作为质量安全风险保证金。
   3.10.中标者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根据师生综合反映、经营业绩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一年半承包合同。考核不合格则由第二中标方试营。
   3.11.中标方应树立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体现食堂的公益性,坚持服务育人。
   3.12.投标者须具有经营餐饮业或1000人以上规模学生食堂两年以上的经历、经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资金实力,无商业贿赂、不良经营等行为,从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件(由投标人合作过的单位出具证明)。
   3.13.食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食堂及窗口不得转租,依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3.14.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个人承包者也可中标后2个月内办好检验)。
   3.1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3.16.食堂全部经营大众餐,早餐品种不少于5种;正餐单日品种不少于15种,每天更新品种不少于8种。
   3.17.大宗物资(米、面、食用油、肉、盐巴、酱油、味精、醋等)的采购由院方与承包方组成采购小组,经市场调查、询价确定供应商及货物标准,原则上,货物标准必须达到各物品中等以上标准。以上材料不允许食堂从非指定供应商或低于要求标准进货。
   3.18.清真食堂的投标人和主厨必须是回族,应具有从事清真食堂餐饮经验,熟知穆斯林饮食习惯,必须尊重民族政策和风俗习惯。
   3.19.午餐和晚餐每个食堂必须保证免费提供1大桶蔬菜鸡蛋汤(鸡蛋不少于20枚)或蔬菜肉末汤(肉末不少于1公斤)。
   3.20.保证供应5个以上品种的平价菜,定价由学院和承包方商定,特色菜价格由市场定价。
   3.21.遇到食品原材料价格临时大幅上涨时,若学院得到上级部门资金支持,则按照经营业绩对食堂进行物价补偿。
   3.22.如因市场价格长期上涨,食堂面临经营困难不得不提高饭菜价格时,必须先提出调价方案报学院,经学院广泛征求民意或组织师生代表听证后,按通过的方案调价。
  4.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书面承诺
   4.1.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法人)姓名、所有制性质和隶属关系; 
   4.2.经营优势和近两年的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4.3.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由委托代理人办理时)。
   4.4.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证复印件(个人承包者可在中标后2个月内提供院方查验)。
   4.5.制定食堂经营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4.5.1.食堂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措施(包括岗位职责、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质量监督、成本核算、价格管理、考核奖惩、优质服务等制度);
   4.5.2.食堂经营方略:人员配备(人员招聘、工资、福利、伤残、社医保等);经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卫生保障、菜式品种、饭菜价位的制定等);服务承诺书、违约责任的承担与赔偿等。
   4.5.3.投标方在标书中须指定一名负责人。
  5.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5.1.对招标文件若有疑问,投标方应以书面的形式或传真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统一回答各投标方。
   5.2.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自行解释,不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加条件。
   5.3.招标方对未中标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作任何解释。
   5.4投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用A4纸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投标文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印鉴(或委托代理人印鉴)。
   5.5.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并在密封处盖章。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6.投标报名要求
   6.1.报名及投标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或个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0日下午4时30分之前。
   6.2.报名及投标地点: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
   6.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派代表携带相关资质文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领取项目招标文件,获得投标申请人资格。
   6.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借用别人资质进行投标。
   6.5.报名时需提交的资质文件材料:
   6.5.1.报名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5.2.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餐饮企业)。
   6.5.3.近两年合作甲方名称及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服务人数、合同期限等内容一览表(由法人代表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5.6.投标单位简介、业绩或宣传画册。
以上资料投标方须准备好原件备查,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序装订成册。所有资料不予退还。
   7.评标依据和过程
   7.1.评标依据: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对招标要求的响应,社会信誉、资金保障的可靠性、经营业绩,技术力量(现成的员工队伍)及后续经营的稳定性,按时开业的可信性,服务承诺,侧重于经营学校食堂和餐饮企业等现实因素整体衡量。
   7.2.评标过程:
学院组建评审小组→接受第一轮评议→与竞标人单独谈判→竞标人提交最终服务承诺→比较与评价→完成评审报告。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7月11日下午2:00
    地点:学院内宁远楼102会议室
   9.中标通知
   本项目评标经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领导小组评审,确定中标顺序,并在三天内向第一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试用期合同。同时缴纳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逾期视为弃标。合同期满无任何遗留问题,学院一次性退还质量安全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10.指定联系方式
    业务主管: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
    办公地点: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致远楼201室,电话:0877-2995595

    联系人及电话:白老师 15825157599, 李老师 13887740173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后勤处)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