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清明节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2015-04-07 来源: 作者:玉溪农职院团委

各系团总支:

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为更好地纪念先烈,缅怀革命烈士、弘扬先烈精神,在全社会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云南省文明办《关于转发中央文明办〈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说明〉的通知》要求,将继续组织2015年清明节祭英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清明节为契机,采取网上签名寄语和网下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深化“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慎终追远、缅怀先烈,不断增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情感,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学习。

二、活动时间

1、网上抒写感言寄语:4月1日4月7日,共7天。

2、烈士陵园扫墓献花:4月4日12:4016:00

三、活动内容

1、认真组织学生在网上向革命先烈鞠躬献花,抒写感言寄语,了解民族传统文化,学习祖国历史,学习英模事迹。中央文明办专门为纪念先烈设置了网页,寄语请点击(http://archive.wenming.cn/jingtai/qingming/wsjyl.html)

2、结合实际,开展烈士陵园祭扫等活动(玉溪烈士陵园)。

四、活动对象

     (一)网上抒写感言寄语活动各系自行组织全体学生参加;

(二)烈士陵园扫墓献花活动院由团委统一组织院学生会干部和各系学生会干部参加(其中院学生会15人,每个系8人),请各系把活动报名表于4月1日16:00以前报院团委。

五、活动要求(注意事项):

1、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将此次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扫墓,请于4月1日16:00前将《玉溪农职院2015年清明节祭英烈(扫墓)活动汇总表》报至学院团委。

2、参与人员应佩戴白花,穿着深色或者黑色着装。

3、院团委学生会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

4、各系必须指派一名负责人,负责整个活动期间的安全、纪律、卫生等问题。

5、在现场不许追逐打闹、大声喧哗,禁止拍照,手机一律开成静音或者振动,服从安排与指挥。

6、不得携带零食,饮料。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离开,如有需要应向有关负责人员请假。

8、路上注意安全,不许做危险的游戏和举动。

9、在校外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以及言行举止,女生不得披头散发,男生不得抽烟。

10、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爱护环境,树立良好的校风。

11、卫生部负责维护并监督活动中卫生问题。

 

联系人:陶鲸友

联系电话:15758012400

 

附件:玉溪农职院2015年清明节祭英烈(扫墓)活动汇总表

 

 

玉溪农职院团委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