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2014-09-18 来源: 作者:玉溪农职院团委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会干部、成员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学生会机构设置

  1、农职院学生会由学院党委、团委领导,对学院老师及全体同学负责。

  2、农职院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团委新闻中心、文艺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生活卫生部、纪律部、女生部、外联部、大学生艺术团、大学生礼仪队。

 

第三章 学生会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

(一) 主席

  1、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制定学生会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做好每学期学生会工作总结及学年工作总结。

  2、指导、帮助、督促各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3、负责与外校学生会保持横向工作交流。

     4、接受上级布置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向院团委汇报工作情况,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汇报本院学生会工作情况。

  5、根据工作需要,学生会主席可临时召开学生会委员或全体成员会议。

  6、主席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每周的部长联席会议、每周一次的主席团会议、每两星期一次的学生会全体大会,以及不定期的常委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须在会前向团委老师请假。

  7、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二)副主席

  1、协助主席做好工作,根据学院当前实际,商量决定安排落实各项工作。

  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主席加强与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其它学生组织与社会有关部门的联系。

  4、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行使主席职责。

  5、明确分工把关,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并给予指导,督促、帮助。

  6、副主席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每星期的部长联席会议、每周一次的主席团会议、每两周一次的学生会全体大会,以及不定期的常委会议,如确有特殊情况须在会前向主席请假。

  7、学生会副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二、部长、副部长工作制度

  1、完成主席和副主席交给的任务。

  2、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主持本部的有关会议,制定本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3、积极配合学生会各部开展其他工作。

  4、负责对本部门下级部员的直接工作指导,能力培养。

  5、应关心部员生活学习思想,注重品质培养,认真负责的掌握每一位部员的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实行人性化的领导管理。

  6、各部长及副部长原则上必须出席例会、每周一次的部长联席会议、每两周一次的学生会全体大会,如确有特殊情况须在会前向主席请假。

  7、副部长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

  8、部长不在时,受部长委托行使部长职责。

  9、学生会部长、副部长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三、各部门职责

  1、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并附加电子版本交办公室。

  2、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并附加电子版交秘书处存档。

  3、各部组织活动前一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及评估表。

  4、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地完成,不得拖延。

  5、秘书处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6、各部所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7、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实施各项工作。

  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秘书处

  1、协助主席团开展各项活动,贯彻执行主席团决议,完善学生会工作。

  2、上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及活动安排。

  3、负责学生会各种活动和会议的安排及各项活动的总结、纪实和各类会议的记录。

  4、负责学生会各种材料、文件的分类和保管,并收发和整理各班级有关材料。

  5、负责学生会活动资金的保管和使用。

  6、搞好各种大型活动、会议的后勤工作。

  (二)组织部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情况。

  2、负责党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3、督促检查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评优奖惩工作和团委平时考核工作。

  4、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5、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团员年度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做好团员统计和其它材料收集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各类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三)宣传部

  1、负责各种通知、海报等的书写与粘贴及各种活动的宣传。

  2、适时(有关节日)进行节日庆祝类宣传。

  3、管理一切宣传用品和器材。

  (四)团委新闻中心

  1、负责《团学简报》的编辑、出版。

  2、负责收集学院各系、各班各项活动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并编辑好活动总结上交学院团委。

  3、负责学院团委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维护。

  (五)文艺部

  1、负责我院文艺人才的选拔与培训;

  2、负责学院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和落实。

  (六)体育部

  1、负责组织院、系举行的各种体育比赛、体育活动(特别是运动会的组织);

  2、负责举行一些丰富我院同学课外活动的体育活动。

  (七)社会实践部

  1、选拔优秀同学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2、组织日常实践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实践能力。

  3、维护各项活动中的秩序与安全。

  (八)生活卫生部

  1、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包括宿舍卫生的检查与评比、学生宿舍的安排以及协助学院后勤帮助同学解决宿舍问题等)。

  2、协调与学生宿舍管理部门的工作。

  3、监督学院食堂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九)纪律部

  1、负责协调好院学生会与各系团总支学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2、负责维持好学院开展各项活动时的会场纪律。

  3、负责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学生的出勤情况。

  4、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每次例会的考勤记录工作。

  (十)女生部

  1、根据女同学的生理心理特点,设计并开展适合女同学需要的各种宣传教育和文体娱乐活动。

  2、开展各种有助于培养同学们积极向上的审美观和保健意识的讲座、培训。

  3、积极引导女生增长课外知识,提高女生的素质,展现女生风采。

  (十一)外联部

  1、负责对外联系,扩大学院的影响力,提高学院的知名度。

  2、通过与社会一些企业的合作或向社会争取各种大型活动的活动资金、物品等,为我院各系所举办的活动提供一定的财务支持,使我院的学生活动顺利开展,保证我院的活动能高质量的举行。

  3、努力加强学生会与外界的联系,树立我院学生会的良好形象,促进我院与其他学校之间的交流与联系;

 

第四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地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三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假条必须在会议开始前递送纪律部。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五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二、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学生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院团委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正式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组织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做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外联部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开展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秘书处及组织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六章 干部、成员离退制度

  (一)学生会干部任职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如:校外实习、个人原因等不能继续担任此职务并想退出学生会的同学,需提前15天向团委老师提出书面申请,并负责推荐候选人,经团委老师同意,并与下一任干部做好一切交接工作,方可离退;在没有下一任同学接手此工作之前,相关工作由原干部继续负责,直到推选出下一任新干部并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退;

  (二)学生会成员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如:校外实习、个人原因等想退出学生会的同学,需提前15天向团委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退。

  (三)学生会干部成员因工作失误导致离职的,按照学院学生会工作评估实施方案执行。

  (四)各部部长若须对成员进行职务调动应事先向主席团申请,主席团审批后方能调动。

  (五)各部门成员确需职务要调动者应向该部部长提交申请书说明调动职务的具体原由,经主席团批准,访客调动。

  (六) 学生会干部及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辞职。

  1、学生会成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职者应向本部负责人提交辞职报告书,正副部长辞职应向主席团提交辞职报告书,说明辞职具体原因经主席团审批后方可辞职。

  2、学生会干部及成员辞职时应将工作证件和工作笔记本一并交于学生会组织部,办理辞职手续。

  3、部长、副部长辞职前必须把本部工作及自己的后续工作做好,工作安排妥善交于接班人。

 

第七章  纳新制度

  一、纳新对象:全院在校大专生

  二、选举时间:新生入学后(具体时间地点由主席团各部部长讨论决定)

  三、选举程序:

  1、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或下发到个系部的报名表;

  2、海选(具体方式由主席团及各部部长讨论决定)

  3、复选(具体方式由主席团及各部部长讨论决定)

  4、考核筛选(试用期一个月)

  5、公布新成员名单

  四、学生会所有成员都必须是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产生,不允许存在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第八章 奖惩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劝其辞职:

  1、在校表现差影响坏有违纪行为或处分者

  2、工作平庸无进步、无创造者

  3、本部门工作出现两次以上事故者

  4、一学期有两门以上(包括两门)功课不及格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职处理:

  1、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者

  2、玩忽职守、不负责任不能完成任务者

  3、不服从领导、重大问题不请示汇报 

  4、工作拖拉、效率较低者

  5、开会迟到早退累计有6次或缺席累计有3次者

  6、不积极参加活动、不配合其他部门工作者     

  7、在任期间不能善始善终无故辞职者

  8、其他情况对工作起到不良作用者

  三、凡受到撤职处理的学生会干部不能参加各种评优,不能再担任学生会干部。

  四、本规定的解释权归院团委学生会。

  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奖励方式

  1、个人奖: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院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团干。

  2、集体奖:院团委学生会先进部门。

  3、获个人奖和集体奖的成员可在年终个人测评中按照相应规定加分。

  七、评选时间

  1、推荐为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院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院团委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2、院级优秀团干部、院级优秀团员评选在每学年末进行。

  八、评选比例

  1、院级优秀团干部不超过院团委部长、副部长总数的10%,优秀团员不超过院团委学生会组织中团员总数的15%。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不超过院团委学生会组织中团员总数的20%

   2、优秀部门比例不超过部门总数的20%。

  九、先进的评定

   1、优秀团委学生会干部、成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根据年终团委学生会干部、成员测评成绩,结合日常工作考勤情况以及学院领导、老师的意见,最终评定出。

   2、优秀部门的评定要求为:

  (1)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有效执行工作计划,认真进行工作总结;

  (2)按质按量完成日常工作;

  (3)整个部门在重大活动中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协助其他部门;

  (4)部门成员表现积极,无严重违纪情况;

  (5)部门成员之间、与其他部门之间关系融洽,团结友爱。

  十、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受到记过处分的部门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