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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6 作者:玉溪农职院学生处 打印 关闭

各系: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体)[2015]11号)、《玉溪市教育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玉溪军分区司令司令部转发云南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教联[2015]4号)文件精神和2015年6月15日在玉溪军分区召开的在校学生兵役登记工作会议要求,请各系在6月30日以前,按要求做好在校学生的兵役登记等工作。

  一、兵役登记对象及时间

  1.兵役登记对象

  根据《云南省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就进行兵役登记,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以同时进行应征报名;已年满18周岁,往年未进行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也要进行补充登记。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青年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2.兵役登记时间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二、兵役登记、公民兵役证办理及应征

  1.网上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为:www.gfbzb.gov.cn/)进行。已有学信网帐号的学生,直接点击“兵役登记”按钮进行登记;没有学信网帐号的学生,选择“注册帐号”,按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3.《兵役登记表》确认

  登记完成后打印《兵役登记表》,以系为单位到学生处确认盖章后发给学生本人。

  4.《公民兵役证》的办理

  每年7月30日前,学生持《兵役登记表》和1张红底小一寸免冠照,到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武装部办理《公民兵役证》,并妥善保存。

  5.应征报名同学的相关表格打印

  应征报名的同学,同时下载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学生处,进行现场确认。

  6. 大专生学费补偿

  应征入伍的大专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请将盖好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回学生处,办理学费补偿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是市教育局、玉溪军分区督查项目,各系要高度重视,以主题班会、短信、微信、息流信息平台等形式把兵役登记和应征入伍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在校学生(含2015届毕业生);

  2.各系于6月30日前上报《在校学生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情况统计表》和工开展情况总结,电子版发学生处邮箱(yxnzyxsc@126.com);

  3.相应表格到学生处网站下载;

  4.本通知要求与之前下发的通知不一致的,与本通知要求为准。

  附:1.在校学生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

       2.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情况统计表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与统计表.xls

  

  

                                                                                    学生处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