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14级学生军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文件精神为指导,根据《关于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8号)、《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07﹞1号)、《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在学生军事训练期间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防办函[2013]4号)的通知要求及2013年6月21日召开的云南省普通高校和承训部队学生军训工作联席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家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使学生更好地学习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国防意识、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吃苦耐劳、艰苦朴素、自强自律的精神,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和校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军训目标
增强国防意识,加强纪律教育、弘扬优良作风,铸造时代精神。
培养集体观念,规范日常行为,提高综合素质,激发理想热情。
三、组织领导
(一)军训领导小组
组 长:董从华(院长)
副组长:张兴斌(院党委书记)、陈家祥(副院长)、普发明(党委副书记)、李裕葵(副院长)、承训部队首长
成 员:许建辉(党政办公室主任)、郭锐(宣传统战部部长)、陈伟(计划财务处处长)、董绍辉(教务处处长)、张辉(学生处处长)、白桦(后勤处处长)、陶涛(保卫处处长)、马娅(团委副书记)、各系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在学生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处处长兼任。
(二)参训学生及编队
1.军训学生
2014级全体学生和2013级军训成绩不合格的学生。
2.编队
学院与承训部队共同成立军训团。下设营、连、排。团长、副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由承训部队军官担任,政委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营教导员由各系党支部书记担任,连、排指导员由辅导员担任,按系进行编队。
四、工作机构及任务要求
1.党政办公室
协调各系各部门工作和军训用车的安排;发布军训领导小组的决定、命令;负责来宾接待;撰写军训汇报表演时院领导的讲话稿。
2.宣传统战部
军训期间的宣传审查,对外宣传和院领导视察、阅兵等活动的宣传等。安排学校广播站、校园网及时播报、发布军训相关新闻和学生投稿。定期编印军训简报,军训结束后编印军训通讯等。
3.计划财务处
安排军训借款、各项支出的结算等。
4.教务处
负责军训学生《大学生军事教程》征订和军训成绩归档管理;安排军训期间参训班级任课老师的工作。
5.学生处
落实学校军训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负责联系承训部队并协商做好军训计划,与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工作,根据整体进程督促带队干部做好各项工作。
6.后勤处
协调安排军训教官和师生的餐饮供应,负责水、电线路的维护,安排校医24小时值班。
7.保卫处
做好校园安保、军训场地及道路交通管制等保障工作。
8.团委
负责军训动员大会及汇报会的主席台布置,组织好军训期间的文体活动、晚会等。
9.各系
组织学生做好军训各项准备工作,选派辅导员、班主任担任军训带队干部,跟班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跟踪军训期间学生的情况,关心、慰问学生,协助做好军训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五、军训内容及成绩评定
1.技能训练
主要完成内务条令、纪律条令、队列条令、单个军人徒手队列动作、军体拳、分列式、阅兵式等内容的学习和训练。
2.军事理论课
按照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36学时,聘请部队教官、各系党支部书记分专题讲授大纲规定的军事理论教学任务,包括中国国防、军事思想、国际战略环境、军事技术和信息化战争五个部分共计20学时;观看爱国主义专题片12学时;自学及复习4学时。
3.各方队(各系)结合本系特点,自创一个特色训练项目,参加汇报表演。
4.成绩评定
成绩由军事理论考试(30%),军事技能训练和内务(70%)两部分组成,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各系党支部书记负责军事理论课的命题和阅卷,辅导员、班主任参与军训成绩评定,班主任负责学分制管理系统中军训成绩的录入。
六、军训时间、地点安排
1.军训时间
2014年10月10日19:00开训,10月18日结束。
2.军事技能训练地点
篮球场、足球场、校内部分道路及空闲场地(可根据天气、训练要求和连队需求,机动选择);军事理论教学地点:学院礼堂。
七、军训工作、纪律要求
(一)军训教官和教师的要求
1.军训教官必须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科学施训、严格治训。训练管理中,要严而有度,以教育疏导为主,切忌简单粗暴,严禁体罚和辱骂学生;要根据训练对象的身体条件和气候条件的变化,掌握好训练强度,严防各种训练事故的发生。
2.军训办公室工作人员及各系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班主任要全程陪同(有事按学院请假制度办理),配合教官做好军训期间的行政管理、勤务保障和思想疏导工作。军训期间双休日教职工的工作量按加班处理,各系、各部门做好相关人员的考勤记录。军训期间(10月10日至18日)涉及的相关工作人员,早上7:10生活区乘车到学校,下午4:30由学校回城,各系每天安排1人晚上值班。
3.各系、各部门,应树立服务、教育、管理相统一的理念,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楚、积极配合,人员和管理到位,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军训工作的各项制度。
3.军训期间,军训领导小组成员、军训办公室成员、带队教师必须24小时开手机,听从指挥,加强与教官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做好处置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
4.辅导员、班主任在军训之前要严格对学生的体质状况做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身体不适、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特异体质的学生要格外关心和爱护,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沟通,适时建议调整训练内容,并按照规定办理手续(医院证明、系部同意、军训办公室审批),可根据情况适当安排一些服务性的工作;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和检查内务。
5.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对每天的到训情况进行统计,学员外出必须按批假权限逐级审批、登记后方可外出,返回后及时销假。确保安全、有序地完成2014级学生军训任务。
6.各系辅导员务必于10月8日前将参训学生名单交学生处(以班为单位纸质和电子版,电子版发到学生处邮箱yxnzyxsc@126.com,报送格式与2013级相同),10月10日19:00将学生集中后在升旗台前交给军训教官。各系党支部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参加交接。
(二)学生的要求
1.军训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作息时间,坚持和落实好一日生活制度,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自觉接受管理和约束。
2.要讲文明、讲礼貌、讲团结,互相学习,互相尊重。碰到老师、教官、宿管人员等主动问好,热情帮助有困难的学生。严禁顶撞教官,严禁打架斗殴。
3. 军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需报告请假,请假半天以内的,由教官和班主任(辅导员)审批;1天以内的,由各系党支部书记审批,3天以内的由学生处审批。超过3天的,由军训领导小组审批。非特殊情况下,学生不参加军训超过3天(含3天)者不进行成绩评定,第二年重新参训。
4.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核实,系上审核,学生处审核,报院领导审批后,可以免除军事技能训练,但须参加军事理论课以及内务训练、文艺活动等。
5.严禁学生带通讯工具,随身听等设备参加训练和学习。
6.每日写好军训日记,认真撰写个人军训小结,每人至少提交3篇给班主任(辅导员)审阅。
7.按以下要求做好能军容自查、整改。
①头发:不得染发、烫发,男生不得留长发。男生发长以不盖住耳朵,不到衣领为准,女生长发须挽起。
②指甲: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保持指甲整洁。
③穿着:统一着装,不得戴头饰、首饰、项链等,不得穿拖鞋、凉鞋、皮鞋等进入军训场地,不得穿奇装异服。
8.按宿舍值勤责任书要求做到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清洁、衣被叠放整齐、安全用电、及时垃圾清理。
八、军训总结、评比、表彰
为了检验学生的训练成果,培养学生的拼搏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军训结束前举办军训会报表演及召开表彰大会,按《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军训考核评比办法》的要求评选出军训先进集体、军训先进个人,由出席会议的领导颁发奖状、证书。
1.各项比赛和评比
军训期间将开展内务、军容风纪、队列、汇操等多项比赛和评比,各项比赛和评比的结果与集体奖、优秀学员的评选挂钩。
2.军训集体奖
根据《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军训集体考核评分表》的考核结果排名评比。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800元;三等奖1名,奖金500元;组织奖2名,奖金各400元。
3. 军训优秀学员
根据《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军训个人考核评分表》的考核结果排名评比,评选比例为军训班级参加军训人数的10%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