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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暨应征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5 作者:玉溪农职院学生处 打印 关闭

各系: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体)[2015]11号)、《玉溪市教育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玉溪军分区司令司令部转发云南省教育厅 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军区司令部关于印发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教联[2015]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南省军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7号)文件精神和2016年3月23日在玉溪红塔区武装部召开的在校学生兵役登记工作会议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在6月30日以前(户口在红塔区的学生于4月10日前)完成兵役登记工作。

  结合学院的实际,2016年的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暨应征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兵役登记对象及时间

  1.兵役登记对象

  根据《云南省在校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就进行兵役登记,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以同时进行应征报名;已年满18周岁,往年未进行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须进行补充登记,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青年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进行兵役登记不代表一定要参军,兵役登记时可申请应征报名,也可申请暂缓应征。

  2.网上兵役登记时间

  1.红塔区以外户口的学生在2016年2月1日至6月20日完成。

  2.红塔区户口的学生在4月10日完成。

  二、兵役登记、公民兵役证办理及应征

  1.网上兵役登记

  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依托“全国征兵网”(网址为:www.gfbzb.gov.cn/)进行。已有学信网帐号的学生,直接点击“兵役登记”按钮进行登记;没有学信网帐号的学生,选择“注册帐号”,按提示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3.《兵役登记表》确认

  登记完成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系为单位到学生处确认盖章后发给学生本人。

  4.《公民兵役证》的办理

  每年6月30日前,学生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和2张红底小一寸免冠照,到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民武装部办理《公民兵役证》,并妥善保存。

  5.应征报名及相关表格打印

  (1)应征地选择:三年制大专和五年制四、五年级的同学可选择户籍地或学校参加应征,建议选择学校参加应征,批准入伍后享受云南省和玉溪市的大学生入伍每人一次性奖励7000元的政策;中专和五年制一、二、三年级的同学只能选择户籍地参加应征,批准入伍后无奖励。

  (2)表格打印

  应征报名的三年制大专和五年制四、五年级的同学,同时下载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提交到学生处,进行现场确认。

  6.大专生学费补偿

  应征入伍的大专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请将盖好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回学生处,办理学费补偿手续。

  7.入伍奖励

  根据《关于对大学生参军入伍实施奖励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政法〔2016〕9号)和《关于玉溪市参军入伍大学生奖励经费发放相关事宜的通知》(玉财行〔2016〕12号)文件的规定,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及家庭,除正常享受国家规定的军人、军属待遇外,并在入伍当年给予一次性的经费奖励。具体奖励数额为:

  (1)在户籍应征入伍的大学生:省级财政奖励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4000元,专科学历每人3000元;地、县(区)的奖励向批准入伍地的征兵办咨询。

  (2)在玉溪(应征地选择学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一次性每人奖励7000元,其中省级财政奖励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4000元,专科学历每人3000元,市级财政奖励本科以上学历和大专学历每人1000元,县级财政奖励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2000元、专科学历每人3000元。

  (3)大学生报名参军入伍时,提供《普通高等学校学籍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等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经体检、政审合格,并被批准入伍后,凭据《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直招士官入伍批准书》、《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到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县级征兵办)填写《参军入伍大学生奖励资金发放明细表》,并指定奖励经费领取帐户、签字认定奖励金额。

  三、工作要求

  1.兵役登记和征兵工作是市教育局、玉溪军分区督查项目,各系要高度重视,以主题班会、短信、微信、息流信息平台等形式把兵役登记和应征入伍政策,宣传到每一位在校学生(含2016届毕业生)。

  2.各系于4月11日前上报《2016年红塔区在校学生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2016年红塔区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情况统计表》和2张红底小一寸免冠照,由学校统一到红塔区武装部办理《公民兵役证》,电子版发学生处邮箱(yxnzyxsc@126.com)。

  3.红塔区以外户口的学生在6月20日前上报《在校学生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情况统计表》和工开展情况总结,电子版发学生处邮箱(yxnzyxsc@126.com);

  4.相应表格到学生处网站下载;

  5.本通知要求与之前下发的通知不一致的,与本通知要求为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1. 2016年红塔区在校学生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

  2. 2016年红塔区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情况统计表

  3.在校学生兵役登记人员花名册

  4.在校学生兵役登记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