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 市 财政局 文件
玉溪市民政局
玉人社发〔2014〕172号
关于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9月1日起办理我市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10元。
二、玉溪高校学生按此缴费标准执行。
三、特殊困难人员个人缴费按此标准执行,由民政医疗救助解决。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民政局
2014年8月18日
抄送:市医保中心 |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