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系:
现将《关于玉溪高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玉人社[2014]145号)、《关于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玉人社[2014]172号)和《玉溪高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解答》转发给你们。
1.请安排班主任组织主题班会认真进行宣传,重点宣传对象为2013、2014级学生,并将纸质版的《2015年学生医保采集数据表(班级用表)》、《2015年医保不愿参保学生原因调查表(班级用表)》在10月17日下班前交给学生处王凤华老师,电子版的发到学生处邮箱。
2.告知学生,学校正在积极向玉溪市医保中心申请将校医室设为定点医疗点。设点成功后每年可以报销200元的门诊治疗费。
3.不愿意参保的学生要签订《学生放弃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风险自担承诺书》,由系上存档备查。
4.愿意参保的学生等待市医保中心确认名单后另行通知。
电子版材料已经发群文件,请自行下载。
学生处 2014年10月10日